校教务〔2025〕16号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2025年4月22日-28日组织2025届毕业生补(缓)考、重修考核工作,为做好考核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5届毕业生补(缓)考对象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核不及格的学生
(二)2025届毕业生重修考核对象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已报名重修的学生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已报名重修的学生
二、考核时间安排
场次 | 考核日期 | 具体时间 |
3号教学楼 | 1、2号教学楼 实验楼 |
1 | 4月22日-28日 | 08:00-09:30 | 08:30-10:00 |
2 | 10:25-11:55 | 10:40-12:10 |
3 | 14:00-15:30 |
4 | 15:55-17:25 |
5 | 18:30-20:00 |
三、考核学生名单
(一)2025届毕业生补(缓)考名单已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学生所在学院根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5届毕业生课程补(缓)考名单》(附件1)进行审核,成绩备注为“无效”“无资格”“缺考”的课程需参加本次考试。补(缓)考名单确定后于4月2日(第7周周三)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永泽楼213室)。
(二)2025届毕业生课程重修名单已根据前期各学院报送的名单汇总《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5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名单》(附件2)和《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名单》(附件3)。
四、课程考核安排
开课学院负责课程考核具体安排,合理安排考核时间及地点,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并于4月10日(第8周周四)17:00前,将《2025届毕业生补(缓)考、重修考核安排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备案。
五、学生考核通知及要求
(一)各学院于4月11日前将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到学生,督促学生做好复习备考事宜,并在考试前加强考生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二)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核。因故未带有效证件的学生,应由学生所在学院开具证明方能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或开考后迟到30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该门考试视为缺考。
六、监考通知及要求
(一)各学院于考核前将考核安排通知到有监考任务的教师。
(二)监考教师应于开考前30分钟到各学院考务办公室领取考场试卷、金属探测仪和手机信号屏蔽仪,并于考核结束后归还原处。
(三)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检查学生证件,并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如遇问题及时与考务人员联系。
(四)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七、阅卷及成绩报送
(一)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及时组织安排阅卷。试卷评阅工作应严格按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二)各学院于5月9日(第12周周五)前完成阅卷、成绩录入提交工作。
辅修学士学位的2025届毕业生补(缓)考、重修考核工作由辅修学院负责,可参照以上要求进行,5月9日前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7-88151755。
附件:(请在“考务工作群”下载)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5届毕业生课程补(缓)考名单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5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名单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2025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名单
4.2025届毕业生补(缓)考、重修考核安排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