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5〕19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5年工作要点,学校现开展2025年本科新专业申报及2026年本科新专业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条件
各学院申请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有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和明确的专业办学目标,与校内现有专业有明显区分。
2.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符合学历、学缘和职称要求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3.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对专业的定性要求与定量标准,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二、专业设置程序及要求
(一)新专业申报
1.申报范围
2024年已进行新专业申报预备案的6个专业,详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预申报专业汇总表》(附件2)。
2.时间安排

(二)新专业预申报1.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自2024年起须对申报专业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模板见附件4)。计划于2026年申请新设的专业,请于2025年完成预申报工作,且每个学院原则上最多只能预申报1个专业。
2.具体要求
各学院可面向国家重大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区域发展紧缺急需领域等计划新增的专业,或整合、优化现有专业为新专业,填写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4),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于2025年6月2日前将预申报材料及学院论证会议纪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各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需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教务处将提交教育部系统进行预备案。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按要求按时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永泽楼2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cgxyjyk@163.com。如遇政策变化,按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调整。
联系人:王思,联系电话:88151851。
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1.专业设置相关文件
2.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预申报专业汇总表
3.2025年新增专业申报材料模板
4.2026年新增专业预申报材料模板
教务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