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

2024年09月30日 14:37 

校教务〔202484

各学院:

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实践教学工作,保证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和落实,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全面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由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联合组织,于10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2024年“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现将活动内容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实践教学专题研讨

1.各学院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等研讨。调动教师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浓厚的实践教学研究氛围。 

2.各学院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数字化讨论。针对数字化实践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进行研讨。

3.各学院围绕实践教学与服务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征求师生意见及建议,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教学观摩与实践课程分析

1.各学院组织开展“一次难忘的实践课”“优秀教师示范实践课”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观摩活动,邀请校院两级督导及相关专业实践老师参加,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

2.各学院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开展实践课程分析活动。分析内容包括课程定位和性质,教学目标,内容设计,重点、难点把握,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过程组织与管理,实践教学评价与考核,教学反馈与教学效果,课程特色项目等方面。

(三)实践教学专项检查

各学院应对所开设的实践课程、实习情况及实习报告等教学材料进行全覆盖检查,在“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月”期间,每个教学场景至少检查1次,并及时汇总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上报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学校将采取抽查形式对各学院检查工作进行复查,以保证专项检查效果。

(四)听课巡课评课活动

“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月”期间,学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校督导将深入实践课堂或实习地点,通过听课、巡课、评课等方式,全面评价实践教学活动、实践教学管理及实践教学保障等方面工作。

二、活动要求

(一)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理解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点是实践能力培养,实践教学质量是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基础,引导教师致力于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各学院应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开展“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注重实效,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学校官网等渠道宣传报道活动开展过程和取得成效。

(三)活动期间,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安排相关人员对接各学院,指导、督查学院活动。具体分工如下表:

序号

负责人

校督导

对接学院

联络员

1

王巧霞

吕红旗

会计学院

贺永恒

2

  

江卫华  熊俊俏  周金枝

信息工程学院

城市建设学院

钱俊灵

3

李小平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陈蓓蕾

   许常红  李传印

国际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5

  

黄喜雨  叶双贵  程义志

艺术设计学院

体育学院

李毕杰

6

张献春

伍志文 刘鸿翔

智能制造学院

周娅琴

7

陈海涛

李传印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10月13日前,各学院报送“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内容应包括各项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人员安排等;11月30日前,报送“实践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内容应包括活动组织实施情况、成效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等。活动方案、总结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永泽楼207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7-88151859。

活动评比

本次活动最佳组织奖2项,优秀实践课堂10项,奖励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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