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0〕77号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习大纲、实习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评优等工作。
二、实习形式及管理
实习形式以学生自主分散实习和学院统一安排在实习基地实习相结合。2021届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参加集中实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实习的,须填写《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经学院批准备案,方可进行自主实习。各学院对本学院学生实习全面负责,实习前应对全体学生进行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宣布纪律,进行安全教育。
三、实习工作要求
1.实习内容应按本专业实习大纲进行,其中本科学生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有机结合。
2.学生实习资料提交要求
(1)实习手册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学生填写“实习单位及实习岗位概况”、“实习目的和任务”及“实习笔记”等3项内容;
(2)《实习报告》内容不少于2000字;
(3)按规定填写《毕业实习鉴定表》;
(4)自主实习的学生需按规定填写《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上述《实习报告》封面及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3.成绩评定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实习资料评定成绩。
四、实习时间安排
1.2020年11月13日前,请各学院将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安排)的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纸质版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2.2021年5月7日前,请各学院完成实习成绩评定、登录及实习工作总结等工作,并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毕业实习工作总结的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纸质版送教务处实践科存档。2021年6月11日前完成毕业实习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其它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并做好各项资料存留工作。除交教务处存留的资料外,实习接收函、实习成绩评定表、实习工作座谈会情况记录表、教学单位教育实习检查情况登记表等材料都应妥善保存。此外,请注意学生实习过程及实习检查过程的图片和音像资料保存。
教务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