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24日 14:57 

校教务〔2020〕90号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0〕10号),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部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攻坚行动和“奋进之笔”行动计划实施为引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三全育人”、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拨尖”计划2.0、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革命、严格教学过程管理等重点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普通高校(含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军事院校、成人高校),参与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于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研究内容参考《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在申报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放宽至中级职称。

(二)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主持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

(三)已承担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四)为保证研究质量,凡有2个或2个以上各级各类在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需加盖部门公章。

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1份。

3.《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简表》(附件4)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纸质版4份。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按A4纸双面打印,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材料),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的封面。所有上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32410775@qq.com

(二)学校审查、评审及推荐

1.学校审查:学校审查由教务处负责。审查内容有查重、形式审查、资格审查。

2.专家评审:审查合格,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3.校内公示:评审通过,结果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4.学校推荐:公示无异议,学校正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所推荐项目的负责人需在12月1日前登录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网络申报评审平台(网址:http://jyxm.e21.cn)完成网络申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3.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科。联系电话:88151851。

 

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1.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3.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4.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简表

 

教务处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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